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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0-62379 | 分 类: | 乐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 文 号: | 乐政办字〔2020〕27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乐政办字〔2020〕27号
《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20—2023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41号)和县总河长令《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暨全面构建美丽河湖的通知》(〔2020〕第1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聚焦管好“盆”和护好“水”,统筹“五水共享、四水共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到2023年,全县40条河流、122个湖库全部达到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全面建成河湖安澜、生态健康、水清岸绿、人文彰显和智慧管护的昌乐特色美丽示范河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把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紧盯省委、省政府“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治水目标,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短板,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二)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河岸生态化建设,构建河湖连通、枯丰相济的水网格局,实现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
(三)坚持全域统筹。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综合施策,全域治理。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
(四)坚持因地制宜。针对河湖水系以及城镇河段、乡村河段等不同特点,根据河湖布局和功能等,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标准和治理方式,彰显本土化、个性化。
(五)坚持人水和谐。保护河湖自然形态,挖掘河湖文化,因地制宜搭建亲水便民配套设施,打造保障生态、绽放美丽、承载福祉、寄托乡愁的沿河沿湖美丽风景线,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标准
(一)河湖安全畅通。重要河道、重点河段防洪除涝标准符合防洪除涝规划要求,病险水库基本消除防洪隐患,涉水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完好、堤岸无坍塌现象,无明显淤积或阻碍行洪、影响河湖流畅的设施,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强。
(二)河湖生态健康。水网格局完善,水资源配置能力强。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有效遏制,水体感官良好。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河湖空间整洁。河湖管理范围界线明确且沿河定界设施完整,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河势稳定,河湖水面及岸坡无垃圾、废弃物、漂浮物等。
(四)河湖景观优美。河湖自然形态良好,岸线绿化符合要求,滨水滨岸地带自然优美,河湖岸线滩地、湿地保护完好,沿岸景色靓丽。
(五)河湖文化彰显。将历史文化融入到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充分挖掘沿岸河湖地域特色水文化。定期组织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报道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管护智慧规范。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健全,河湖保洁及养护有稳定经费渠道,河道日常管护到位。一河(湖)一档、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河湖划界全面完成。河湖管护信息化、智慧化程度高,河湖监管、监测体系健全。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水网体系
依托我县“一主两辅,三线四库,双水源运行”的供水规划模式,实施“一管线二调蓄”、城区环状供水管网工程,加强水资源时空调配能力建设,时间上实现丰蓄枯用,空间上实现丰枯互补。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全面提升骨干河流的防洪标准,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增强防洪减灾能力。加强水文、气象、通信等防洪指挥系统的非工程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河湖洪水的监测预报和科学调控水平。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调度方案,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演练,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二)强化河湖生态修复
1.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配置客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最大限度保障河湖生态水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涉水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开展全县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全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和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杜绝河道内乱倒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固体废物。到2023年,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未划定水功能区划的河湖,水质不得低于干流水质目标1个水质类别(若干流也未划定水功能区划,水质不得低于V类),消除黑臭水体。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8%。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3.开展水生态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淤工程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年度放流36.36万尾以上,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实施1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县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区)
(三)加大水生态景观建设
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创建具有昌乐人文特色的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在确保安全和生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滨水休闲绿道、滨水公园、亲水设施建设,实现一地一风景、一域一风情,切实增强居民和游客的幸福感、获得感。(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区)
(四)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
充分挖掘河湖治水文化和人文历史,加强水利工程和水文化遗址保护与修复,提升美丽示范河湖内涵和品质。围绕河湖水系,打造沿河湖水文化特色镇、民俗村和田园综合体,营造“山水与城乡相融、自然与文化相益”的滨水文化景观,增强河湖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区)
(五)建立规范高效管护体系
1.健全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河长湖长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巡河(湖)员责任。落实河湖保洁及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健全河湖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河湖水量、水质、水环境等情况。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河湖问题并随时处置,做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县财政局,各镇街区)
2.推进河湖管护智慧化。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河道、水利工程、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在原平台的基础上,对智慧河湖系统进一步开发、提升和完善,重点开发智能调度、监管、考核等方面的功能和河湖“四乱”问题人工智能识别系统,实现河湖问题的高效智能处置,推进河湖管护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利局、县大数据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各镇街区)
3.夯实一河一档、河湖划界、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完成所有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并纳入智慧河湖系统。强化采砂管理,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行为。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埋设好界桩和警示牌,划界成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公告,提供权责清晰的工作保障线。加快完成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为河湖管理和河长湖长决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各镇街区)
五、实施步骤
(一)顶层设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县级实施方案、评价标准的制定。2020年下半年,以镇(街、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所有镇级河湖的建设方案,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试点先行。2020年,选取4条河流作为示范,严格标准,精心打造样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全面推进。2021—2023年,在全县推开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将全县所有河流湖泊全部打造成美丽示范河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美丽示范河湖领导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全力抓好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各镇(街、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各级河湖长是所负责河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任务完成。(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各镇街区)
(二)加大建设投入。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最大化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大力支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区)
(三)强化工作联动。县河长办要统筹做好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
(四)强化督导激励。完善督促指导、激励等机制,对成效佳、示范强的美丽示范河湖,以及在实现美丽示范河湖全域建设中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给予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多样性、活泼性、趣味性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参与性、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河长制办公室)
附件:昌乐县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