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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0-62588 | 分 类: | 乐政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03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率政府建设的十条意见 | 文 号: | 乐政字〔2020〕20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率政府建设的十条意见 |
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率政府建设的十条意见
乐政字〔2020〕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高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单位)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廉洁、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就加强效率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更大力度推动流程再造,全领域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探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直通车”“验收即发证”审批模式和“标准地”制度,其中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到20个工作日;做好“一业一证”试点,年内实现8个行业“一证准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年内完成1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加快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进度,年内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好217项市级赋予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在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的“一窗受理”模式;设立24小时服务区,根据实际配置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便民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年底前线上预审事项达到100%、线上直办事项达到90%以上、镇(街、区)14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纸质材料审批”;做好电子证照应用试点,10月底前完成外省公司开设省内分公司、跨市就医结算等7个试点应用实现纸质证照免提交。年内便民服务场所全部达到“六有一能”标准,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站。用好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构建覆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好差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三、精减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建立部门内部“扁平化”运转机制,实行重大事项专班制,充分发挥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示范作用,加快推行顶格协调和主管科室、主管领导协同工作机制,实行一口对外、一次办结。健全部门内部督办机制,落实专人定期梳理汇总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按照首办负责建立闭环推进机制,确保重大事项有安排、有督促、有反馈,年内实现内部运行时限压减5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建立部门高效协同机制。提高部门间协同效率,年内实现跨部门事项“一次办好”比例达70%以上,部门间征求意见时长一般为1个工作日,会签文件时长一般为3个工作日。对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和修正,进一步明晰权责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主办单位主动协调,共同推进落实,并根据参与部门发挥作用出具积分制考核评价赋分意见。(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五、推动纵向流程贯通化。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和企业纵向流程进行贯通化再造,探索建立信息“直通车”机制,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在镇(街、区)、企业等设立信息直报点、业务联系点,减少信息沟通中间层级,实现跨层级“政策信息直达、需求建议直报”。(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六、提高政府决策和执行效率。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政府决策依法依规。实行分层分级决策,每月召开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定重大决策事项;除重大事项集中决策外,对一般事项或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决策;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纪要并下发。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县政府的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督办建议,协助县政府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更大力度推进精文简会。2020年度会议数量同比再压减1/3,文件数量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对县政府已召开全县性会议安排部署的事项,原则上县政府分管领导不再层层开会,腾出精力抓落实;确需召开会议的,向县政府提报会议计划,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原则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区)分管负责同志参会。更大范围推广使用请示报告电子处办系统,进一步提升公文处办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八、明确督查督办工作分工。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集的专题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签批安排交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会议、签批安排交办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工作的同志负责督办。建立县政府会议和领导安排事项办理台账,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汇总,并以《督查专报》的形式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视情况通报,确保件件有回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九、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采取专题培训、现场教学等形式,鼓励干部参加资格考试、学历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发挥职称评聘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改革政策,加大对一线岗位的倾斜力度,探索建立职称岗位绩效和履职情况考评办法,真正发挥职称评聘应有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十、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不明等原因导致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以及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容错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消除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提质提效的后顾之忧。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在考核评价、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对存在的失误和偏差,在容错的同时必须予以纠错。(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区)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