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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1-68042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3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引领,着力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纵深,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010月,我县获评山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昌乐县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制定《昌乐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印发《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出台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十条意见》(乐政字﹝2020﹞19号),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以督导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见效。2020年12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部分镇(街、区)和县直部门(单位)作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全面推进依法决策。1.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制定制发县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昌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20〕5号),编制《2020年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2020年共确定重大行政决策4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修订《昌乐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公职律师制度》,聘请9名执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民事经济活动和矛盾预防化解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3.实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制度。围绕全年工作大局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对正在实施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决定保留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2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改版优化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策解读、数据开放,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全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6。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1.推进政府职能法治化,实行清单式管理。2019年县政府各部门认领和公布权责事项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理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编制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部门履职边界,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顺畅的政府职能体系。2.完善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应进必进”原则,将全县941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做到“六个一律”,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截至2020年12月底,14个部门已完成清单编制,涉及363项事项,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4.推行“免罚清单”机制,对列入清单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共处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500余件,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5.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市场准入领域”“投资建设领域”优化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县同权”改革任务,创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前置服务”用地审批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审批领域全覆盖,全力打造“我最好、我最快”的“乐好快”昌乐政务服务品牌,我县先后被确定为省“一业一证”及政务服务“一链办理”试点县。

(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1.将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等16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做好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后部门间执法衔接,规范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2020年共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有力打击了违法建设以及矿产资源开采、食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2.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加大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力度,2020年共网上办理案件7000余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32255条,监管行为覆盖率100%。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760多部,实现规范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备法制审核人数85人,其中21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4.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县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1193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线下培训,2020年新申领执法证件152人,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5.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日常评查机制,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2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确保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

(五)坚定维护司法权威。1.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有关要求和《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9件,县政府负责人全部出庭,出庭率100%。全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法院裁判,不折不扣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执行率100%。强化县级层面行政应诉力量,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配备专职人员5人,3人为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2人全日制法学硕士毕业,均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规范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基层调解”,在全县八个镇街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件,受理54件,审结49件,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3件,调解成功率为46.9%,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7件,综合纠错率达到61.2%。

(六)依法有效化解纠纷。1.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依托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资源,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2020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4242件,县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受到司法部表彰。2.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实施行政应诉审前“和解、顾问参与和督促出庭”及案后“分析整改报告”的“3+1”模式。2020年通过和解化解行政争议6起。

(七)创新提升普法宣传。1.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两个核心”,开展精准普法。制定出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乐政办字〔2020〕21号),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5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470余人次,多形式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政府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有效提升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制定“普法大合唱”活动方案,修订普法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持续上线播出“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大讲堂,开辟《昌乐日报》“法治讲堂”专版,为各单位搭建宣传平台。在做好“法律七进”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普法工作从孩子抓起,开展“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开学第一课”等活动百余场,昌乐及第中学建成高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昌乐一中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不断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全县现有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宪法主题广场1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处,镇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长廊10处,村级法治书屋306处,普法一条街420条、法治宣传栏800余个、法治广告牌6000余个,切实营造“出门见法、抬头学法”的良好氛围。

(八)不断完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县政府工作情况,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政协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0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47件,已全部办理并答复完毕,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重部署、轻落实,影响工作推进实效;二是在工作创新上,偏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特别是涉及到行政体制深层次改革领域,工作缺少开拓性、创新性,亮点不多;三是在推进机制上,沟通协调机制不顺畅,督导检查工作办法不够灵活,导致一些工作落实不够理想,等等。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实施《昌乐县法治社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认真分析总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经验,对照《潍坊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查漏补缺,精准改进,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向部门、镇街延伸。推动实施日常评估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及时启动清理程序并督促责任单位做好衔接,确保工作持续性、有效性。四是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严肃执法风纪。五是健全完善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合力。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化水平,推行调解和解、公开听证等办案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六是制定高起点启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以点带面推动普治共举,凝聚法治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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