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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1-97304 分  类: 乐政办字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8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乐政办字〔2021〕19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政办字〔2021〕19号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8  

 

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和《潍坊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水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今年要完成16座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对已鉴定为三类坝8座小型病险水库,1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2022年汛前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2021年以后,严格落实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中小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二)建立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管护、安全监测、防汛抢险等工作,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底前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完成2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依托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采用集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列支专项经费,建设县级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运行与维护,实现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

三、工作措施

(一)足额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维护补助资金

1.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支持政策。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为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所需资金,按规定由上级和县财政承担;对遭遇高烈度地震、超标准洪水等原因发生病险的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不足部分按规定由上级和县财政落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支持政策。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县财政要落实省市补助资金。(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

3.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政策。继续按每年每座小(1)型不低于2万元、小(2)型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专项用于水库维修养护,县财政要做好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

(二)加快实施水库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

1.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及成果核查。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以后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2000年以后建成并鉴定为病险水库的中小型水库,进一步查清病险原因,督促落实有关责任,如有违规问题要严肃问责。每年8月底前完成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9月底前报送病险水库台账,并制定下一年度除险加固计划。县水利局负责

2.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每年11月底前完成纳入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批复,年后有序组织实施,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蓄水验收,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县水利局负责

3.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要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库,经过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县水利局要开展水库情况调查,每年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水利局负责

(三)加强水库运行管护

1.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技能培训、防汛抢险等工作,确保度汛安全。要逐库制定落实病险水库控制运用措施,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县水利局牵头,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首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朱刘街道、五图街道、乔官镇、营丘镇、红河镇、鄌郚镇、高崖水库库区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2.积极创新管护机制。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对小型水库加快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县水利局负责

3.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指导各镇(街、区)因地制宜开展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鼓励水管单位向水利部申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和争创水利工程大禹奖。县水利局负责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和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动态管理。编制“十四五”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县水利局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责任。有关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安排,加大补助支持力度。在确保工程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首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朱刘街道、五图街道、乔官镇、营丘镇、红河镇、鄌郚镇、高崖水库库区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强化河湖长制监督和考核;县发改局负责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省以上资金投资计划执行落实,指导监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补助资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和管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和监督;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负责水库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配合)

(三)健全问责机制。将水库安全运行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着力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做好各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县水利局牵头)


【解读关联】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增解读《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音频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简明问答】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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