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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2-97713 | 分 类: | 乐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乐政办字〔2022〕7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乐政办字〔2022〕7号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落实好省、市、县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2〕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墙内事经理办,墙外事政府办”工作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省内一流水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建设“昌乐样板”。
二、主要任务
针对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减税降费、法治保障等19个领域,细化281项任务,并逐项任务明确指标领域牵头部门、任务牵头单位、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形成《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台账》(见附件)。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要发挥“总协调、总调度”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通过专组内部协调、专班统筹协调、县领导小组顶层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闭环销号管理,对台账中已落实的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并实行一月一通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将创新提升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各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指标领域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指标“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定期研究创新提升工作,督导改革任务落实,高标准统筹推进本领域的创新提升行动。各指标领域任务牵头单位、任务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密切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鼓励创新探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弘扬首创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要加强与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力争每个指标领域有1个以上的国家或省、市营商环境试点任务落户昌乐;要注重总结推进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力争有更多“昌乐经验”被上级领导签批肯定、上级主管部门发文推广或开现场会推广。
(四)强化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倾注宣传资源和力量,每个指标领域全年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潍坊日报等主流报纸上发表信息稿件不少于6篇;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服务企业便民利企的经验做法,使营商环境成为昌乐的网络热词、关键词;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进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
附件: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台账
【解读关联】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洪兴解读《昌乐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