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561/2022-97746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标  题: 县政协副主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之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政协副主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之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县政协副主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之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提出各市、县(区、市)要不断完善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2019年12月,昌乐县编制完成标定定价成果,2022年4月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等文件。

出台目的

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宗地价格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和方法为政府调控和管理土地市场,制订出让底价提供依据。

重要举措

(一)标定地价公示范围。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公示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其中,商服用地公示范围17.08平方公里,住宅用地公示范围40.19平方公里,工矿仓储用地公示范围21.83平方公里。

(二)标定地价价格内涵

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权利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准宗地用途。含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标准宗地容积率。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按照标准宗地的出让规划容积率或实际容积率;工矿仓储用地不考虑其容积率。

标准宗地设定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

标准宗地开发程度。实际开发程度。

市场特征。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的市场。

地价表现形式。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标定地价采取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两种表现形式,工矿仓储用地采取地面地价的表现形式。

、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李本玉

咨询电话:0536-6231507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