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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09/2022-98182 | 分 类: | 文化旅游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3日 |
标 题: | 昌乐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政策变化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政策变化 |
昌乐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政策变化
一、11月25日,接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当前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市文旅行业暂停运营开放。12月5日,重新对外开放。
二、按照鲁指办发【2022】238号和241号文件要求,参照中央、山东省和文旅部最新要求,县文旅局重新修订文旅行业防控政策。
1.进入网吧、酒吧、棋牌室、KTV等密闭场所,来客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予查验)。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执行2天一检,有5天内外地旅居史的人员或不在办公区工作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返岗。要求尽量“两点一线”简约生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3.原则上暂不举行500人以上聚集性文旅活动。确需举办的,需要制定防控预案,明确防控责任人,报县指挥部备案。参演人员和工作人员须活动前3天连续开展核酸检测,活动期间每天一测,活动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管理,避免拥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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