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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81/2022-97766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标  题: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一、《通知》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等文件。

二、《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宗地价格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和方法。

三、《通知》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一)首次完成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地价体系。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公示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其中,商服用地公示范围17.08平方公里,住宅用地公示范围40.19平方公里,工矿仓储用地公示范围21.83平方公里。

(二)为政府调控和管理土地市场,制订出让底价提供依据。为一定地价内涵下的市场价格,可显示公示范围内不同标定区域的地价平均水平,为政府管理城市地价总体水平提供基础,出让土地制订出让底价提供依据,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昌乐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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