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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2-97781 分  类: 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解读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标  题: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824,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县住建局召开了政策吹风会,相关负责人对《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行了解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子坤同志介绍了《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台背景及相关内容。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2〕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要求

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任务。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清单,实行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6月底前系统性完成问题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我县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实施。成立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乡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区)成立技术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严格督导检查。建立有效的督导督查和调度通报机制,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责任人,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或有关司法部门调查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的紧迫性、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推广切实有效的措施。

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李光文同志就《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回答了现场提问。

问:本次自建房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主要是什么?

李光文:本次排查整治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对县域内所有城乡自建房实行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排查整治内容包含4个方面:1.基本信息。包括自建房地址、产权人(使用人)、层数、高度、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设计方式、施工方式、抗震设防、安全鉴定等。2.安全状况。房屋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有无抗震构造措施,有无变形损伤、墙体裂缝、地基沉降、屋面塌陷等问题,是否存在结构严重损坏、可能失稳失载、影响使用安全等状况。3.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改变结构、加高加层等改扩建行为,是否将自建房违规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落实场所安全要求。4.合法合规情况。包括土地性质、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验收等手续情况。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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