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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00186 分  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标  题: 【专家解读】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专家徐国良解读《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专家解读】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专家徐国良解读《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专家解读】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专家徐国良解读《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年6月,昌乐县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了加深对《规划》的理解和把握,邀请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徐国良进行解读。

一、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也称最小开采规模。根据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制订的矿山开采的规划准入条件之一。是指对某类矿床设置的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的下限门槛值,设计规模低于这个值的采矿权申请将不予批准。最低开采规模数值取决于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及有关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因素,应有利于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原则

   依据地质、航磁、遥感和化探异常等信息,分析已知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及依据地质规律和矿化线索等找矿信息,优选有成矿远景区域;以成矿区划预测的成矿远景区为基础,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所划定的最小预测区为依据,划分探矿权区块。

三、勘查开发区域

   本规划方案是在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前期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省、市级规划内容,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实际,确定了我县矿种勘查开发调控方向,划定了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勘查开发区域,设置了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提出了矿业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了规划实施与管理内容。

四、集中开采区

   指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 需加强监管,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的区域。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解读顾问:徐国良

咨询电话:18654559187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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