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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98250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标  题: 【简明问答】《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文  号:
内容概述: 【简明问答】《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简明问答】《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一、《规划》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昌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划的期限和范围是什么?

规划范围为昌乐县所辖行政区域,总面积1101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三、我县重点勘查开采矿种及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是什么?

重点勘查矿种:地热、油页岩、矿泉水;

重点开采矿种:地热、建筑石料用灰岩;

禁止勘查开采矿种:刚玉(蓝宝石砂矿)、膨润土、硅藻土、可耕地用粘土等。

四、针对废弃矿山,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开展新一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进一步查清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数,科学制定修复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完成全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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