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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98255 分  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标  题: 【政策解读】《2023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政策解读】《2023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政策解读】《2023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面对2023年小一新生入学高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

三、出台目的

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积极应对小学入学高峰,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有5个方面内容,分别是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办法、依法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

1.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

2.招生时间。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 29日—8月20日。

3.招生办法。全县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网上采集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家长通过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学位分配等工作。

4.依法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针对当地居民子女、随迁子女、残疾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制定相关入学保障政策。

5.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免试要求,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和纪律。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顾问:郭新光

咨询电话:0536-6239191

【文件关联】2023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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