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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00934 分  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标  题: 【专家解读】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资源保护科科长张国祥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专家解读】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资源保护科科长张国祥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专家解读】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资源保护科科长张国祥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2023年9月,昌乐县印发《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为了加深对《通知》的理解和把握,邀请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林业资源保护科科长张国祥(古树保护领域专家)对《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我县古树有关情况

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16号)等有关要求和省、市安排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三级保护古树调查认定工作,共认定三级保护古树698株,其中以国槐和楸树、侧柏为主,最老的古树树龄约290年。

二、关于古树的管理

一是实行古树挂牌保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标牌,标注“昌乐县人民政府二〇二三年监制” ,并组织悬挂,同时废止原标牌。

二是实施古树动态管理。全县三级保护古树名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管护人主体责任,实施“一树一策”复壮保护措施,确保古树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 昌乐县林业发展中心

解读顾问: 张国祥(古树保护领域专家)

咨询电话: 0536-6222650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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