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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00977 分  类: 总体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昌乐县人民政府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县十届人大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尽责的使命情怀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全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事项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今年3月份,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办的代表建议88件,其中涉及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1件、占12.5%;农业农村方面1415.9%;科教文卫方面20件、占22.7%;道路交通方面19件、占21.6%;社会建设方面24件、占27.3。截至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满意率达到100%。2023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按时答复完毕。

二、吸收采纳情况

(一)已解决的71件、占80.7%。如田国军代表提出“关于‘加大补齐县主城区短板力度,全力推动城市更新,尽快实现高品质城市目标’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县主城区开展了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实施了天桥公园、滨河公园、“一河两路”改造提升,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示范道路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另外,还有秦艳艳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宝通街沿线建设的建议、杨海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工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等,都得到了较好解决。

(二)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件、占15.9%。邢营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新增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县政府从2022年开始已启动规划设计工作,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规划建设首批充电站34处。如李法禹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朱孔路路段路灯问题的建议”,下步将按照先急后缓、分批次安装原则进行路灯安装和维修。

(三)因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33.4%。如吴蓉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取收费标准的建议,在我县目前供热方式下,改变收费方式会造成供热参数的大幅波动,影响热源单位机组的安全运行,所以无法实行代表提出的计量收费。另外,唐亮代表提出的“关于永康路流泉街至映山街路段尽快扩宽改造建设的建议”,王红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方山龙泉寺公交站点的提议”,承办单位均已向有关代表作了解释,代表们均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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