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6月26日上午组织召开《关于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闻发布会,请秦伟龙局长介绍《规划》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海波: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主要内容。
今天,我们邀请到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伟龙局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应邀参加的还有昌乐县融媒体中心等昌乐主流媒体,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秦伟龙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秦伟龙: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落实国家和省、市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我县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要依据。为加大矿产勘查、保护和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该《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昌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规划》主要目的是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推进矿业绿色发展。主要举措有提升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能力、推进经济发展亟需矿产勘查与开发、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取得新成效以及提升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同时,我们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实施监督评估、
完善政策支持、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建立并完善规划实施与管理机制,
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大家有问题可以提问或者阅读文件全文。
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支持,同时也恳请诸位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积极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更上一层楼。谢谢!
李海波:
谢谢秦伟龙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融媒体中心记者:
秦局长您好!我是融媒体中心记者。针对我县废弃矿山,会采取什么措施?谢谢!
秦伟龙:记者您好!
我们将开展新一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进一步查清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数,科学制定修复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完成全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
李海波:今天提问到此为止,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以在会后与文件解读单位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36-6221567,谢谢大家!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