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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72204778/2013-00021 | 分 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拆迁安置办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齐光军等同志职务任免和部分工作人员调整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齐光军等同志职务任免和部分工作人员调整的通知 |
关于齐光军等同志职务任免和部分工作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昌乐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征收补偿科设置4个,任命:
齐光军同志任征收补偿一科科长;
刘东同志任收补偿一科副科长;
潘文生同志任征收补偿二科科长;
戴培军同志任征收补偿二科副科长;
刘文明同志任征收补偿二科副科长;
吴云收同志调入征收补偿二科,任安全科副科长;
刘良田同志任征收补偿三科科长;
石明坤同志任征收补偿三科副科长;
宋学杰同志任征收补偿三科副科长;
吕洪武同志任征收补偿四科科长;
赵文同志任征收补偿四科副科长。
工作人员调整:
朱梅芬同志调入财务科工作,临时借调县保障房项目指挥部工作;
吴金燕同志调入征收补偿一科工作;
刘淑凤同志调入征收补偿一科工作;
杜菲菲同志调入征收补偿三科工作。
原征收补偿科室未调整的人员,随科室名称变更而变更。
周健同志不再担任征收补偿一科科长职务,去村任职。
徐国奎同志不再担任征收补偿五科科长职务,调入法规信访科工作。
征收补偿项目调整:
原征收补偿一科负责项目全部由现征收补偿三科负责,所有需交接的项目档案等工作用一天时间全部完成。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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