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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8251671/2013-00051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16日
标  题: 关于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完善行政程序,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管执法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建设 “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建设富强生态幸福的现代化新昌乐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案例评析、以案释法等形式,使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行政程序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杜绝不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承诺办结等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说理性执法文书制度、行政执法听证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提高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行政处罚公信力,营造和谐监管的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增强《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强制程序,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一律向本级政府备案。

  三、方法步骤

  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立足于本职工作,把学习教育、制度落实、自查总结贯穿始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全局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阶段(7月—10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充分认识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全面掌握依法行政各程序环节的规章规定。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巩固学习成果。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11月—12月份)。对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认真梳理在程序制度建设、执法程序执行、程序环节设置上到位的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拿出整改措施和改进计划,认真完善,形成书面总结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刘庆富同志为组长、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组织实施。

  (二)抓好学习宣传培训。采取会议、讲座、考试、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规定》精神的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单位网站作用,并积极联系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积极打造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

  (三)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年底组织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评分制,按照各项分解目标任务进行评分,针对不足项目进行集中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昌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昌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昌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刘庆富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秦德洲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杜海涛副局长、执法大队支部书记

唐国顺副局长

员:何忠诚主任科员

李春伟副主任科员

刘爱三副主任科员

唐培禄副主任科员

燕法规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宣教科,秦德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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