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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18-11721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7日
标  题: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见附件)的要求,符合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请按照文件要求,于20188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昌乐县昌建大厦2315房间政工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6-6227135

电子邮箱:zgkggyx@163.com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817

 

 

 

 

附件: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精神,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建人函【201814号)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现就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的专业应为理工学科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相关或相近,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二)任职年限: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后学历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后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

二、申(呈)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进行注册并填报。提交到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审核通过再统一提报潍坊市住建局,选择系列为“建设工程”。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 《潍坊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2份(同市人社局相同格式和要求,A3纸,Excel格式上报,成果奖励栏、论文论著栏的内容必须完整具体。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统一使用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按填表顺序排列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评审简表(按期定级表)、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6.5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六公开”监督卡》1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原件1份,并附反映公开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片1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

10.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所在单位需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须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13、单位推荐意见书和排序表。人员所在单位出具1份。

14、事业人员申报的,须有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事业单位设岗统计表》和《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超岗15%的不得报送。

以上材料,无特殊要求的均报送原件。申报人员档案材料顺序应与《潍坊市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的编号顺序相一致。

(三)填报系统时需注意的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的所有个人信息。

2.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3.毕业院校及专业,要严格按毕业证书规范准确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4.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是指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18年年底。比如2013年聘任,现填聘任年限“5”。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填写到2017年度)。

6.现专业技术职称,要规范填写(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7.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教育的情况填写。

8.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及著作”)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表格中的所有“位次”栏填写要求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及受奖、论文及著作。

9.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10.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严格把关,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接收材料时,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及复印件。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 2018826日前。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地点:潍坊市奎文区新都大厦314室(福寿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 0536-8501076

电子邮箱:wfszjjzcps@163.com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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