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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18-22096 分  类: 进展成效与举措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标  题: 昌乐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展成效与举措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展成效与举措

昌乐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展成效与举措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2018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结合潍坊市建设局“两个一律”的工作要求,确保建筑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监督检查基础工作。通过实施建筑施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县受理安全监督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为开展有序执法奠定基础。

3.规范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强化依法监管,落实执法计划,坚持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三、工作任务

1.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严格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有效解决审查滞后问题;

4.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及专项执法检查;

5.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为:房屋建筑企业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

(一)监督检查 

1.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贯彻市建设局“两个一律”的要求,切实落实春季复工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觉落实自检、自查、自纠的职责。

2.认真开展季节性检查。坚持夏、秋、冬的季节性检查,检查工作要“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巡查。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原则,继续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巡查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狠抓整改、处罚到位,确保实效。

(二)专项整治

1.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强化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现场用电和施工现场防火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

3.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行为,严肃查处不办理安全报监等手续、“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环境舆论氛围。 

2.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及监理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在全县建筑行业及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确保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

2.加强应急演练。针对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特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应急演练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查找普遍性、规律性和关键性问题,探索有效的控制、预防措施,做好行业监管,将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规范事故调查及信息报告程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是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年监督检查工作,并按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检查。

3.统筹安排,合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要围绕全局安全监管中心任务,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和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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