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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18-22110 分  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标  题: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批准服务信息 文  号:
内容概述: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批准服务信息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批准服务信息


一、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二、办理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四条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办理地点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无误

    五、申请材料

1、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发改部门立项批文;

5、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

6、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8、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书(两份);

9、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六、基本流程

1.接收。由投资项目审批区综合受理人员负责接受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的,由投资项目审批区综合受理人员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由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审批决定。审批科长对审核后文稿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审批服务科人员获取批准意见后打印文稿并加盖公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区

 (二)电话咨询:0536-6278621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0536-6271889

    投诉窗口: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2室

    投诉网络地址:http://wfclzwfw.sd.gov.cn/clx/public/index

    投诉信件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2室

    投诉邮箱:clxxzspfwj@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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