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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17-30907 分  类: 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标  题: 昌乐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昌乐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昌乐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昌乐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LZC[2017]047

三、项目授权主体:昌乐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一)本项目总投资约3649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管网工程:城区、开发区及朱刘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总长88.11km,其中雨水管网66.23km,污水管网21.88km

2、区内管网改造:城区、开发区及朱刘片区企业厂区及老旧小区内部管网改造;

3、道路翻建工程:主要包括新昌路(约3000m)、利民街(约3300m)、石家庄街(约1850m)翻建道路共计8150m

4、大沂路改线段污水管道工程:大沂路改线北段昌大路至309国道长6km,新建污水管道7.3km

(二)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22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6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中选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8666万元,占项目公司95%的股权。双方同股同权,政府方参与分红。

(四)合作期限:12年,其中计划建设期2年,项目运营期固定为10年。

(五)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符合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公开招标规定的数量时,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符合下述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二)资质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为申请人正式在职人员。

(四)申请人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连续三年 (2014 -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申请人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或等值外币);

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申请人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指可用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或金融机构提供的预贷款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

4)以20161231日为基准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350000000)。

(五)PPP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1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过1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额3.5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业绩。

(六)信誉要求

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社会资本信誉良好,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社会资本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证明及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为准);

(七)其他要求

1、昌乐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七、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时间:2017523日至2017527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方式。

1)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http://ggzy.weifang.gov.cn),请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审核地区选择“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企业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系统操作手册》、《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可通过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咨询电话:0536-6278528,网站技术支持电话:丁工18662609561、王工18136989525

2)企业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参与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资格,按《诚信承诺书》承诺进行处理。

3、获取文件: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共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自行下载;

4、现场验证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5、现场验证提供资料:请已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于2017523日至20175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网上报名回执单及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资格验证。

  因上述资料携带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通过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现场验证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预审为准。

八、资格预审的时间及评审地点:

  1、时间:2017615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九、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共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建新 电话: 0536-6252079

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鸣   何新廷  刘欢   亢鹏程      

电话:15615322595         箱:zbcgdept@xiyuanzi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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