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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76/2020-61019 | 分 类: | 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标 题: | 2020年昌乐县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情况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0年昌乐县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情况 |
2020年昌乐县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情况
2020年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其中五保户2户,低保户11户,贫困残疾人2户,4月底所有改造户全部完成,其中2户采取购置房屋方式进行安置(红河1户,营丘1户),危房改造比上级要求的5月底完成的时间提前一个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责任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干部直接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落到实处。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各项扶贫工作保障。
二是严格危房改造认定程序标准。全面落实“三级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七步走”(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落实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项目齐全、内容规范、建立目录、装订成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
三是严把房屋标准质量关。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按照“五统一”(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标准实施,积极协调各镇(街、区)加快危房施工改造进度的同时,严控改造质量,按照危房改造建设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对发现的下沉、开裂等不符合建造标准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确保每个农户都住上“安心房”。
四是全面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协调各镇(街、区)采取灵活改造方式,征求贫困户改造意愿,采取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住所,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避免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建立贫困户B级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由各镇(街、区)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在走访入户时若发现贫困户房屋存在疑似危房倾向的及时协调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若鉴定为危房且群众有改造意愿的,要立即组织改造,若群众无改造能力或改造意愿的,由群众出具无意愿实施危房改造证明,并帮助协调解决安全住房,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