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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76/2023-98550 | 分 类: |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18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18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18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解 决 程 度:A类
答复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马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昌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抢抓政策机遇,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聚焦群众意愿,打造满意工程。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经详细调查摸底对拟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90%的小区业主同意改造方可列入改造计划,85%的业主同意改造方案方可开展改造。
三、聚焦融资模式,打造共享工程。建立改造资金多方共担机制,撬动居民、社会资本等各方资金融入,实现多方共建共享、改造资金多元筹集。一是引导专营单位出资。引导专营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燃气企业减半收取工程安装费用,供水、供暖、供电企业承担1/3改造费用。二是引导居民出资。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合力确定居民出资比例,引导居民适当出资,实现共同缔造。同时,鼓励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参与改造,进一步提高改造标准。三是积极发行专项债券。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进行项目融合打包,积极争取债券资金。
四、聚焦政策宣传,打造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共建共治美好家园。加强示范引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改造成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改造后的小区,全部纳入社区服务管理,防止出现“前改后乱”。改造完成后,立即择优选择物业公司进驻参与管理服务。落实街办、社区、业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居委会主导,适时依法按程序组建业主委员会,并与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确保小区改造后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居住环境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转变。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