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决 程 度: A
答复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李玉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多发,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疏堵结合,从三方面入手,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管理,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全面压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三级责任”
一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县住建局和属地街道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物业小区包靠联系和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等问题,会同县安委会、消防等部门每天开展暗访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当场移交整改。二是压实物业管理责任,要求各物业企业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今年,我们对接县安委会,进一步研究明确物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属地街道,下发了《物业企业安生生产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10项制度措施,要求物业公司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出台《关于明确物业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同步配套灭火和应急疏散、天然气泄露、突发停电等各项应急预案。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飞线充电消防隐患,要求做到“四个一”,即每个单元一幅宣传标语、每个小区居民群每天发放一则禁停提醒、一个案例剖析,每天一次巡查整改,切实抓实、抓严居民小区楼道禁停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三是压实小区业主自管责任,要求各镇(街、区)要组织社区、物业企业定期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邀请小区居民参加消防演练。在各居民小区单元门楼、楼道内张贴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近2万份,同步通过大喇叭在小区门口播放。鼓励小区居民及时制止并举报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违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在消防通道、管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行为,执行一次提醒、二次告诫、三次处罚,和业主讲明白安全理,算明白安全账,真正提高小区业主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小区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扎实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
电动车进楼,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小区电动车充电棚建设数量少、规模小,去年以来,虽然我们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800多个,充电插口近2万个,但仍然难以满足业主需求。今年,我们会同规划、发改、消防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标准、流程、安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下发以来,截至目前,全县143个小区已先期启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156个、充电口4500余个,今年计划实现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数量翻番,从源头降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
三、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全面建立物业小区包靠联系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每天检查物业小区10个以上,房产发展促进中心43名机关人员全面联系包靠158个物业小区,要求每人每周对自己包靠联系的3-4个小区开展一次暗访巡查,确保每周全县物业小区巡查全覆盖。要求物业企业在每天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在中午11:30-12:30,晚上5:30-7:30下班高峰期开展一次集中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物业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特别是对在消防通道、管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要求做到一次提醒、二次告诫,两次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今年截至目前,共巡查清理进楼入户电动车1330余辆,整改消防问题隐患400余个。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