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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4-02535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50号提案(关于积极呼应老龄化社会需求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50号提案(关于积极呼应老龄化社会需求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50号提案(关于积极呼应老龄化社会需求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提案)的答复


解 决 程 度:   D   

                                        答复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唐献忠、毕德瑞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呼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提案收悉,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23年、2024年我县暂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省住建厅202414日通知要求,国家将不再组织申报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加装电梯内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暂无法实现。

根据202141日实施的《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212),该办法就相关问题做了规定,如适用范围为潍坊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参照执行。增设电梯所需资金通过业主自筹解决,使用电梯的业主为项目申请人。但对配套、支持、补贴政策等未作规定。

《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212)文件于2024331日失效,《潍坊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暂时推进缓慢。四位政协委员提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见暂无依据可循,待新实施细则实施后,在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实施程序、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方面更加具体可行,我局将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7 

 

联系单位及电话: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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