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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4-02539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82号提案(关于强化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落实 共建干净安全方便和谐宜居家园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82号提案(关于强化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落实 共建干净安全方便和谐宜居家园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82号提案(关于强化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落实 共建干净安全方便和谐宜居家园的建议)的答复


解 决 程 度:  B 

答复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张祥平、李宝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落实,共建干净安全方便和谐宜居家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成立由公安、消防救援、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综合执法、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党建引领、社区把总、部门联动、企业先行”城市社区治理新机制,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工作新局面。

二、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切实履行对小区乱搭乱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以及堆放危险物品、污染排放和噪音扰民、改变房屋用途、违规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职能,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打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外部环境。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7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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