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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4-02540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6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市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6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市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6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市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解 决 程 度:  C    

答复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马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市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6年至2022年,我县分年度依次改造了度假村小区等19个项目、60栋单体建筑、改造面积20.3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422户。总投资3901.4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资金220.87万元、占比5.66%,省拨付资金201.02万元、占比5.15%,业主自筹资金117万元、占比3%,县自筹资金3362.52万元,占比86.19%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属地街道未提报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省住建厅202414日通知要求,国家将不再组织申报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下一步,待老旧小区改造新的政策出台或条件成熟后,县住建局将协同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提案的五条建议,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构建“老小区不老、旧房子不旧”的发展新模式,让居民幸福“原地升温”。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21387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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