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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5-00906 分  类: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关于普及社区小区等地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关于普及社区小区等地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关于普及社区小区等地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A类)

郭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普及社区小区等地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

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对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成小区,会同规划、发改、消防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标准、流程、安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全县178个小区已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790个、充电口1.6万余个,从源头降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

二、全面压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三级责任”

一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县住建局和属地街道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物业小区包靠联系和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等问题,会同县安委会、消防等部门每天开展暗访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当场移交整改。二是压实物业管理责任,要求各物业企业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飞线充电消防隐患,要求做到“四个一”,即每个单元一幅宣传标语、每个小区居民群每天发放一则禁停提醒、一个案例剖析,每天一次巡查整改,切实抓实、抓严居民小区楼道禁停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三是压实小区业主自管责任,要求各镇(街、区)要组织社区、物业企业定期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邀请小区居民参加消防演练。鼓励小区居民及时制止并举报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违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在消防通道、管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行为,执行一次提醒、二次告诫、三次处罚,和业主讲明白安全理,算明白安全账,真正提高小区业主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小区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一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张贴宣传画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集中宣传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视频或图片,提醒业主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放、使用正确的充电方式。二是消防救援大队走进物业小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物业小区的消防工作职责为重点,对小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巡查的开展、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及如何组织疏散逃生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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