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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14/2017-06660 分  类: 重大项目专题
发布机构: 营丘镇政府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标  题: 营丘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营丘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营丘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营丘镇2017年度国土绿化工作,提升我镇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生态家园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1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乐政办字2017〕2号)要求,结合营丘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成片造林、荒山绿化、水系绿化、森林生态廊道等重点工程,新造林1200亩(新增300亩,更新900亩),退化林分修复450亩,全民义务植树7万株,育苗250亩,争创市级森林村1个,新增湿地1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成片造林工程

全镇每个社区完成成片造林200亩以上(具体植树地点各社区自行确定),同时推进葛沟崖村230亩红心苹果、王家坡子村85亩皂角、高干石楠和河西村70亩油用牡丹等经济林栽植工程。

(二)荒山造林工程

1、提升完善崇山、朝阳山等山地绿化,重点抓好500亩的林分修复面积。

2、抓好东王山造林工程,结合土地承包户林业项目做好山体绿化。

(三)道路绿化

1、胶王路绿化。按照上级要求,道路两侧各栽植一行高干法桐(株距5米,截干8米,米径8公分以上)。同时,采取土地流转方式,结合特色苗圃建设,沿路建设不低于20米宽幅林带。

2、镇管道路绿化。付河-康家庄路、康家庄-大河洼路、董孟-梁王路、吉阿-明河路、李家河洼-胶王路等镇管道路,按照上级要求,道路每侧栽植2行绿化苗木。

3、农田林网化建设。进出村道路、村与村之间的道路、田间道路,按照上级要求,道路每侧栽植1行绿化苗木,绿化网格面积不大于300亩。

(四)义务植树

在全镇做好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国土绿化的氛围,重点针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开展“我为营丘添绿色”活动,动员每人义务植树5棵以上。

(五)矿坑及周边区域绿化

将麻岗砂、河沙、山石等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点作为生态修复治理的重点,发动群众在矿坑及周边区域植树绿化,开展绿色修复工程。

(六)湿地绿化

重点围绕白浪河湿地公园,沿河打造建设绿色湿地长廊,新栽植各类绿化和景观苗木100亩,提升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

(七)镇村绿化建设

按照市级森林村的标准,每个社区完成1个以上。

三、奖励补助政策

2017年春季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对具有生态公益性质的荒山绿化、道路防护林带建设、矿坑植被恢复进行奖励补助,奖补标准如下:

1、荒山新造林(含新增造林和更新造林,下同)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每亩160课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500元。其中,第一年奖补100元/亩,第二年奖补200元/亩,第三年奖补200元/亩。

2、县乡以上道路单侧新造防护林带宽度达到20米以上、每亩55棵以上、连续面积50亩以上、苗木胸径3cm以上、苗木截干3米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300元。其中,每年每亩奖补100元。

3、矿坑及周边区域新造林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160棵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1000元。其中,第一年奖补300元/亩,第二年奖补300元/亩,第三年奖补400元/亩。

在荒山、县乡以上道路、矿坑及周边区域,必须栽植乔木(不含经济林),且第一年苗木成活率、后两年苗木保有率均达到90%以上的,才能享受奖励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国土绿化工作办公室,制定详细的镇域绿化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做好国土绿化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国土绿化任务分配到每个社区,层层落实责任,到村、到山头、到地块、到树种、到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按计划完成绿化任务。

(二)提高造林质量。坚持“适地适树、科学规划、科学造林”原则,注重选择乡土优良树种和优质壮苗营造混交林,减少病虫害发生。坚持栽管并重,积极开展森林抚育和关乎,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三)有序兑付奖补政策。每年6月20日前,各造林主体将土地承包合同、苗木种植地点、面积、树种等有关证明材料报镇林业站,经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林业部门。每年10月份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认可后,镇政府将奖补资金拨付发放到各造林主体。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国土绿化工作办公室对全镇国土绿化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年终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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