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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2799792R/2017-00407 | 分 类: | 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鄌郚镇:
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工作的意见》(潍扶贫组办字〔2017〕1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市财政支持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潍财农〔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第二批市财政支持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分配到你镇。
你镇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组织项目承担主体,加快项目方案编制,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抓紧时间开工建设,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申请验收。县扶贫办、财政局将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
昌乐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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