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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2799792R/2020-62353 | 分 类: | 项目计划安排与实施完成情况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关于调整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扶贫办字[2019] 52号)、潍坊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潍扶贫办字[2020]2号)和潍坊市扶贫办《关于2020年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意见》,现将2020年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予以调整。从水利局组织实施的60万元自来水改造提升项目中,调整出20万元用于营丘镇基础设施建设。
营丘镇要严格按照《潍坊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潍财农[2018]11号)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村、项目资产到村。县扶贫办、财政局将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
昌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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