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36—6221993,邮编:262499,电子邮箱:cgjy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宝都街道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宝都街道明确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制度先行,夯实基础。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宝都街道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为政务信息的公开奠定了基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完善公开内容
街道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及时主动向公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公开,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拓宽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宝都街道在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政府门户网站:依托上级政务网站平台积极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在网站昌乐政务网宝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下开设二级子专栏,分类鲜明,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开辟昌乐传媒网宝都街道板块及时公开政务相关信息,搭建了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
2、政务公开栏:有序推进街道、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街道通过设立专栏、显示屏、板报等形式及时公布街道的日常运作情况。
(三)搭建公开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宝都街道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宝都政务公开网的结构和内容。针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街道适时开辟专栏,及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四、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宝都街道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宝都街道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宝都街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投诉。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宝都街道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制定了完善的政府信息起草、公开流程。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稿”的程序进行,对公开属性及保密属性实行层层把关,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及时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和完整。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宝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街道的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街道将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见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多方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梳理。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3年10月,城关街道和尧沟镇合并为宝都街道。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