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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红河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1

昌乐县红河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有关规定,现公布2011年红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红河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围绕建设富强生态幸福新红河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成立相应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村联系互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保证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连续有效开展。同时,在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窗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制度先行,夯实基础。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镇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为政务信息的公开奠定了基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该镇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及时主动向公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公开,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截止2011年12月31日,红河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09条,其他信息40条。

二是拓宽公开途径。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务信息,红河镇在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政府门户网站:依托上级政务网站平台积极推进红河镇政府网站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我们对网站进行版面改造和栏目升级,进一步对本镇的概况、政府的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能、各项政府公告、政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及时了解我镇政务工作动态。同时,在昌乐传媒网开设红河镇子专栏,及时高效发布最新政务新闻。

2、公共查阅点:在红河和朱汉社区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政务公开栏:有序推进镇务、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目前,全镇149个自然村均设立村务政务公开栏,镇纪委定期对各村的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准确。

四、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红河镇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红河镇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红河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投诉。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红河镇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制定了完善的政府信息起草、公开流程。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稿”的程序进行,对公开属性及保密属性实行层层把关,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及时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和完整。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红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的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我镇将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流程,建立长效。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补充完善,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公众。进一步制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群众网上查询和办理平台。

 

 

201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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