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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组织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和编目。截止201512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39条,其中:部门预算公示44条,部门决算71条,财政新闻87条,党务政务23条,预算公开100条,办事指南5条,党务政务2条,政策法规7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昌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和财政局网站上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通过此方式,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虽然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