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发改局编制了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县府办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文件、政策,不断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昌乐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昌乐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发改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过程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发布的程序,明确1名联系人,具体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加强互动交流。除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发改局网站等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托昌乐民声网开设便民互动沟通平台,方便群众咨询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共收到问题咨询27条,全部及时给予答复,群众满意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工作,包括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进一步提升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发改局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机关建设、行政审批、互动交流、政策法规、项目建设、发展规划等栏目,不断加大建设维护和更新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5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6条,工作动态128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依法予以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1次,已严格按照规定办结。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加强有关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的保密审查,凡涉密信息严格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在信息公开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
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2017年,县发改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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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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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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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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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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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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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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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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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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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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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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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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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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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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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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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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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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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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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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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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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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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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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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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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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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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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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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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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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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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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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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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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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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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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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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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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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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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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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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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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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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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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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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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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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
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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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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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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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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