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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昌乐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changle.gov.cn/CLXXXGK/)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8号楼1308室联系,邮编:262400,电话:053662961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制定并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昌乐县公安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7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7次、线下公开宣传3次。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机构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加1件,申请内容均为查询案件信息。申请公开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

2025年,无涉及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2025年,无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县公安局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在公文发文审批时,确定其公开属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信息准确。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加强组织管理,专人负责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系统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梳理、排查和集中清理,确保信息时效性和规范性。完善平台建设,加大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政务媒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展现昌乐公安新风貌。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同时通过接受上级检查、开展自查、参加培训等方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4956

行政强制

124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6.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昌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提升,但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方面仍需提高。问题表现为信息公开标准不一,信息更新、栏目维护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较窄,对户政等基础服务公开不足。改进情况: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重点工作,强化制度与培训,进行问题整改与督查。二是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领域(如户籍、交通)主动公开,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精简结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主动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县公安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2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22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7件。截止目前,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问题均得到解决,并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公安局

    202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