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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昌乐县宝城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31
 昌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昌乐县宝城街道办事处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15年经济开发区(宝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112015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一、概 

2015年,开发区(宝城街道)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发区(宝城街道)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专门成立了开发区(宝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施行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和重点,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开发区(宝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本单位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修订完善了市商务局《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督查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后勤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逐项学习。这些制度操作性强,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约束人,基本实现了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辖区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局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在开发区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便于企业及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201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2015年通过民生热线回复提问84条,在各类媒体公开信息37条。及时联系解决社会公众在市长热线的提问,每一条都做到有问必答。2015年共回复市长热线69次,答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开发区(宝城街道)的功能和服务定位,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部署,把公开的重点主要放在面向公众、面向企业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工作上,特别是加快完善升级改造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多次修正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全力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攻关,对全区各部门系统、单位进行全面调度和培训,系统讲解了《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现各项工作已按计划顺利完成。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做到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的一律不予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全部及时主动向公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公开,确保信息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2015年按照《关于开展镇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区按照分头梳理、集中汇总、领导小组开会审等工作步骤,已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查阅法律法规规章102部,纳入主要职责事项11项、职责边界事项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2015年编制《开发区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及《行政审批目录》并予以公布。共纳入行政审批事项23项,《清单》纳入行政权力事项86项,其中行政审批23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 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权力19项,服务事项17项。2015年,我们在开发区(宝城街道)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专栏中增加了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目录。下一步,我区将密切关注市县兄弟单位信息公开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修订完善自身政府信息平台栏目和目录,进一步充实面向企业、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力争打造一流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开发区(宝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本单位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明确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科室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科室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部门对应公开信息不愿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片面认为本单位制作或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公开内容不细致,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对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类信息公开力度较大,但对涉及政府部门决策的政策标准类和资金收支类信息公开力度相对较小,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亟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在整理、加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方面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不够严谨完善,后台数据库整理不规范,并且发布不够及时主动。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更新维护、规范、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多方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梳理。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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