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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科学技术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工作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强化学习,注重细节。我们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局政府信息工作系列制度等文件,并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宣传栏、《中国蓝宝石之都.昌乐报》等载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明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育一流管理人才、树一流工作业绩、创一流科技环境、建一流服务平台的工作目标。同时,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再次梳理明晰,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科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措施具体,强化责任。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环节主要就是信息公开内容的网上填报。我们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计算机室再审核,通过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今年,我们还对计算机进行了定时清理检查,配置了防毒和杀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程序、服务器、端口和链接,具有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拦截功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打印。党政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采取多种措施,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了领导机构。针对部分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员。领导小组由肖学平局长任组长,党永红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同时,充实了办公室组成人员,确定一名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同志为兼职工作人员。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昌乐县科技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机构职能、公开方式及公开途径与流程、公开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技术成果鉴定、创新平台建设等主要业务工作确定为政府信息工作的重点领域,在公开中予以倾斜借助“中国.昌乐”门户网站、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设专人按月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信息公开滞后情况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增添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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