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1-15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林业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林业政务工作,充分发挥林业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林业局网站、县传媒网、昌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潍坊市林业信息网、山东省林业局网、国家林业局网、《昌乐绿化》、《潍坊绿化》、《山东绿化》等媒体进行。2013年全年的公开情况如下:

(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县林业局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林业科普及党建工作等,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阅、检索、下载所需信息全文。

(二)网络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县级网络媒体主要是昌乐县传媒网,昌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级网络媒体主要是潍坊市林业信息网,省级以上网络媒体主要是山东省林业局网、国家林业局网,全年发布林业信息达310多条。

(三)通过杂志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围绕县林业局造林绿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林政执法、林业病虫害防治等中心任务,主动报送信息、公开信息。杂志类媒体主要是《山东绿化》、《潍坊绿化》、《昌乐绿化》,发布信息180多条。

(四)通过报纸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是《大众日报》、《潍坊日报》、《山东绿化》、《中国绿色时报》,共刊载昌乐县林业信息约60条。

(五)重大林业活动主动公开信息。在林业重大政务活动中,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强了宣传,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一是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及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进展情况,提出目标任务,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在森林防火期内,积极与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做好宣传,扩大影响;三是在植树节、雷锋活动日、普法日等纪念日中,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公众踊跃参加。

2013年,县林业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及咨询的申请,没有因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这个重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推动整个政务公开工作有明显起色。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我局始终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这个中心,协调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合力。局办公室积极牵头,联系林政科、林业站、森保站、林改办等科室,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阶段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协同各科室力量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着力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充实和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服务大厅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坚持职责上墙、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开展了“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

四是加强公开的载体建设。积极探讨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的方式方法,结合全县林业自身实际,加大各种媒体对林业信息的刊载量,规范了林业政府信息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定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面向社区、农村等群众的信息服务方式还不够丰富,林业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公众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2014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