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林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3-03

昌乐县林业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林业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局机关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求各站(科室)进一步协助、配合做好分管科室及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二)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定《林业局机关制度汇编》,认真落实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考核、监督等规定制度,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

(三)结合林业实际,突出重点内容抓好政务公开。按照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公开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产业、林政执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确保群众了解全县林业动态,维护林农利益。同时,加强推进机关内部公开,及时公开财务、人事任免、考核奖惩等信息。通过传媒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等,拓宽信息交流互动的渠道,及时为林农答疑解惑,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四)其余需公开情况。2008年县林业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出现与县林业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创新意识不强。下一步,局机关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有关林业信息,创新工作思路,充实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