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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用数据统计日期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26室;邮编:262499;电话:6221455)。

一、总体情况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按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大人社领域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发展、促服务,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余条;通过局官方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6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我局已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合法及时地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常态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到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局公众号发布信息,要求信息发布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核对人审核把关,做到一文一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继续强化与媒体合作,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在昌乐日报、昌乐电视台开设《人社之窗》栏目,以及利用“昌乐人社”微信公众号,刊播稿件270余篇(条),传递正声音、传播正能量,持续提高人社工作关注度。四是不断提升12333热线服务效能。参加“在线问政”2场,赴潍坊接听12345热线电话活动2次,答复率100%。2022年,共处办市(省)长热线5040件,从各级信访部门共转办信访案件81件,全部按期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以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门户网站和局官方微信“昌乐人社”为主平台,以昌乐报纸、昌乐电视台、昌乐县政府官方微信“今日昌乐”等渠道为子平台,着力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群,将有关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等及时主动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成立以局办公室、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分管领导为主体的督查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对未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及时提醒;经提醒后仍未整改的,由局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减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比如发布《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居民宣传人社政策。二是充实单位(科室)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每个科室人人都是信息公开员,凡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只要不涉密、允许公开的,应公开尽公开。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及时公开,确保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或到“学习强国”、山东干部学习网等平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聚焦人社领域推进政务公开,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积极主动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目前,县人社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承办人大建议8件,承办政协提案25件,办复率100%。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人社政策畅通行”、“人社驿站”、“就业招聘会”等,进一步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让惠民惠企政策进百企、入千家万户,使群众进一步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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