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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城关商务社区7号楼505室,电话:0536-62229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昌乐县司法局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法治昌乐”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95条。

1.及时加强政策解读。2023年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2.本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及时公开机构概况。2023年已及时更新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联系方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姓名等信息,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4.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1家律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公证机构、1家司法鉴定所。

5.及时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已着重对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司法局2023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县司法局2023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梳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

2.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一是深化媒体公益普法,在办好“谁执法谁普法”广播栏目的基础上,新开办“八五普法我来讲”节目,坚持普法教育“角色转换”和“全民参与”,开展线上“以案释法”11期。二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141名普法志愿者、23名“民法典讲师团”成员,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服务。三是在“法治昌乐”微信公众号开辟“普法动态”专栏,展示各单位普法宣传成效,目前已发布6期;开设“送法进企业”专栏,发布涉企执法信息35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实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月度通报制度,提高单位各科室(中心)、所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完善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22932,配备专职人员1名,明确机关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加强科室配合与协助,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媒体的传播优势,认真开展民法典法律法规催动全面遵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是加强专栏公开信息质量保障安排专门人员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2023年度开展专题学习1次,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接替,专业水平还不够高;

二是部门工作信息的更新有待加快;

三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落实好三校三审制度,抓好信息把关。

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行政执法领域有关工作信息进行第一时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昌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动责任事项落实到位,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等。目前,县司法局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未承办政协提案。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已多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建议承办情况。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聚焦法律服务便民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群众进一步懂法、守法。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司法局

                                          2024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