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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2025年,昌乐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本报告包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城关商务社区7号楼505室,电话:0536-62229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切,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多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202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流程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2件(主要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规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安全。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标注有效性状态。对历史信息进行梳理归档,优化检索功能。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板块栏目设置,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做好行政执法、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运营维护“法治昌乐”微信公众号,聚焦普法宣传、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典型案例,全年发布信息300余条。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作用,2025年线下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宣讲等活动130余次,参与群众累计达3万多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县局差异化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电话:0536-6222932,邮箱:clxsfj@wf.shandong.cn),对反馈问题及时核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4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与传播,强化“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机制。大幅增加图解、直播访谈等可视化、场景化解读产品的比重。针对不同受众(如企业、群众、特定群体)制作差异化解读材料,开展“以案释法”式解读,提升解读的亲和力和到达率。

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配强专职人员,稳定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立AB角互补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引入案例教学和模拟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二)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致,如对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流程、进度查询等便民信息的精细化公开尚有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应对复杂诉求能力需增强。面对涉及多部门协调或历史遗留问题的申请,响应效率和协同处理能力有时不足;个别工作人员对疑难复杂申请的研判和法律适用把握需进一步精准。

(三)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司法行政核心业务和群众急难愁盼,细化公开目录和标准。重点推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指南、普法宣传典型案例等信息的深度公开。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专业化水平。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复杂案例研讨和模拟演练。完善内部会商协调机制,明确跨科室、跨部门申请的处理流程和时限。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提升答复的合法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与培训。完善常态化监测通报机制,将公开实效纳入差异化考核范围。持续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县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准穿透”。聚焦“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实效。聚焦“依申请公开”,规范权力运行边界,所有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情形。聚焦“平台建设”,优化政务公开载体,门户网站版块提质升级,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聚焦“监督保障”,筑牢公开安全防线,制定《昌乐县司法局文稿审核把关制度规范》,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1件,分别是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高玉欣代表:提高村级依法治理水平)、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1105010号提案(刘海清委员: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质效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成并按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收到满意反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制定印发《昌乐县司法局文稿审核把关制度规范》,文稿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机制依据发布途径,分别制定《昌乐县司法局文件拟稿处理单》、《昌乐县司法局新媒体稿件发布审核表》。明确公开属性严格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司法局

2026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