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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昌乐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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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昌乐县审计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变观念、定制度,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方式不断出新,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断显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我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修订完善了《昌乐县审计局政务公开目录》,对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权利、被审计单位权利、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举报电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主要分成三类:一是对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机关职责、权利和义务、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程序、审计任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的监督;二是向被审计单位公开,通过在审计通知书后附文,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以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等形式向被单位公开审计程序和期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纪律、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准则;三是单位内部公开。通过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内公布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员出勤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等情况。未收到社会和个人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201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多,政务公开的途径较少。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为建设“富强昌乐、生态昌乐、幸福昌乐”服务。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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