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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水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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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2012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32条、业务工作类135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县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事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县水利局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经常组织人员对昌乐县水利局网站上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确保了上网信息的安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昌乐县水利局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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