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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昌乐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条,通过“昌乐水利”及“昌乐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9。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水利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业务信息、办事程序出台的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双随机公开信息等2023年由县水利局牵头承办的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共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县水利局通过昌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乐水利”及“昌乐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增强了我县水利部门工作公开透明度,使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途径、多端口获取政务信息,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水利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进展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公开班子成员分工等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展示水利工作亮点和成绩,全面拓展和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开展好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三)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二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各类政务公开事项的收集、汇总、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县水利局积极做好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河长制”工作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不涉及保密要求建议、提案答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评价。2023年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除不符合规划无法实施的建议外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做到了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按照《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水利局开展以“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节水宣传。使企业从思想上认识到节水的重要性,逐步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从而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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