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62841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中心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条,涉及赛事活动和财政预算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了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程序、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等,规范了信息的制作、更新等环节,确保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中心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建立了一支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管理队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运用昌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及时发布赛事活动、体育产业相关业务信息,为群众了解体育工作提供了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中心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有效、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解、平台操作、内容编排及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水平仍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

改进措施:一是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平台操作技能、信息安全规范等内容,开展系统性、分层次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二是主动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对接优秀部门,通过案例研讨、实地交流、线上观摩等方式,借鉴其在公开内容、平台建设、互动反馈等方面的成熟做法。三是结合实际优化工作机制。在吸收外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逐步完善政务公开流程、细化公开标准、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与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通过细化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督导、健全反馈机制,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执行有力。截至目前,凡涉及我中心的职责任务,均已按时、保质完成,实现了事项清零、落实到位的工作目标,相关成效也已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呈现和巩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