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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局200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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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文化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县文化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根据《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昌乐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昌乐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51日起,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昌乐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昌乐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县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县文化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县文化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县文化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

(一)2008年县文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业务公开信息4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4条。

(二)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12条。

(三)组织学习培训活动3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23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理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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