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昌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3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县文广新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条例》《办法》和《通知》落实情况。参照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41日起,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局属单位根据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县文广新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县文广新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费安排及其他保障工作,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金海  局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恒金  副局长

    员:张文波  办公室主任

      文艺科科长

  秦海军  市场科科长、 安全科科长

  张祥芳  广电科科长       

(二)昌乐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我县文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文广新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区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抓好信息审核、信息编目、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政府信息的检查和核实,推动文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局属各各科室、下属馆所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公开的信息。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应主动、及时报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四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公开,或者已经规定公开程序的,按该规定公开;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报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应以原文、原条款、原词句公开,不得加入个人理解性、判断性的内容。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办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备案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牵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及时上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并协调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         

6.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科室、馆所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所有政府信息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才能按要求公开。

第七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并根据指示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报。同时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因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文化政策解读和文化活动信息,方便全县人民群众及县内各文化娱乐场所、文化经营类企业及时了解各类文化信息和文化政策。同时,编印了《昌乐县文广新局服务指南》在行政服务局窗口向全县群众免费发放。2017年在网站共发布各类文化信息47条,在其他各类媒体发布信息12条。即时了解热心群众在“县长热线”和“昌乐民声网”的咨询和提问,做到有问必答,全年共答复各类问题36条,答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惠民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文化市场审批管理、安全生产、党务政务公开、“三公”经费等工作展开。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馆所,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2017年县文广新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93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0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

2.运行县文广新局门户微信公众号1个。

3.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10条。

4.组织学习培训活动5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150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了《昌乐县文广新局保密审查制度》和《昌乐县文广新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发布内容和发布流程,本年度未出现信息安全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发布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理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昌乐民声网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昌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0

(一)纸质文件数

1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九、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人数

10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打    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