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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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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畜牧兽医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昌乐县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加强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特别是发挥对我县畜牧养殖户、养殖小区以及各种畜牧养殖合作组织等服务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一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条例》颁布施行后,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文秘宣传科为信息发布机构,并配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我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考核,在局机关继续广泛开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学习活动。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便于养殖场户、兽医站、养殖专业合作社及畜牧从业人员及时了解我局畜产品监管工作动态,主动公开29条信息,方便及时与群众信息交流,共同提高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条,占7.36%;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2.11%;工作动态类86条,占85.6%。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领导简介等,全面反映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局业务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业务动态、业务技术、行情分析等各类业务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网站。2013年,通过昌乐县政府网站、昌乐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发布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2、政府市民服务大厅。通过在昌乐市民服务大厅设置资料索取点,向群众发放办理有关业务事项告知单、畜产品安全指南等公开资料。

3、基层兽医站。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人民群众公开有关涉农优惠政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有关业务办理程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最前沿。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机关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机关电脑、档案等进行清查,未发生泄密及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等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进行。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有关惠农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畜牧生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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